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度,只有具備一定條件成為交易所的會員才能直接進行交易。非會員必須通過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會員管理制度的嚴格實施直接關系著市場規模和質量。享有交易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并接受交易所的監督和管理。
2、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必須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才能參與買賣。保證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根據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保證金的收取分級進行,會員及客戶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不得低于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標準。
3、每日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結算結果對客戶進行結算,并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客戶。
4、漲跌停板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T0的交易方式,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有一定的限制。漲跌停板的波動幅度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連續出現停板時,交易所可以臨時采取如提高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漲跌停板幅度等控制風險的措施。
5、持倉限額制度和大戶報告制度
期貨交易所為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實行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交易所根據不同的期貨合約、不同的交易階段制定持倉限額制度。一般一個會員對某種合約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交易所該合約持倉總量的15%。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實行審批制,其持倉不受限制,但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也應執行大戶報告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實物交割發生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根據距離遠近,交易所可以對不同地點的交割制定升、貼水。標準倉單可以按交易所規定進行轉讓。
7、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交易所對違規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8、風險準備金制度
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交易所風險準備金的設立,是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而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風險帶來的虧損。
9、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為保障投資者利益,將自身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監管部門和交易所公開或公告的制度。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