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位比例取決于杠桿比例,而保證金比例由交易所確定。以滬銅為例,假設漲跌幅限制為4%,要實現10%的收益率,需要使用2.5倍的杠桿,并且設定保證金比例為13%,則倉位比例為32.5%。如果按照融資融券交易的水平來計算,假設漲跌停板制度仍然實行,則需要達到65%的倉位比例,即單日總資本的變動幅度為20%。
下圖展示了不同漲跌幅限制下,相當于股票全額保證金交易(10%保證金比例)和相當于股票融資融券交易(20%保證金比例)的杠桿比例:
單日漲跌幅限制: 5% 4% 3%
相當于股票全額保證金交易(10%)杠桿比例: 2 2.5 3.3
相當于股票融資融券交易(20%)杠桿比例: 4 5 6.6
穩健交易可以使用第一組杠桿比例來確定倉位,這樣可以保持帳戶總資產波動水平與現行股票交易大致相同。而激進型交易則可以使用第二組杠桿比例來確定倉位,但承擔的風險顯然更大。特別是在發生反向跳空行情時,高倉位將會遭受巨大損失。
上期貨交易倉位控制原則是參考股票交易經驗而來的。在實際交易中,一些高手可能會遵守不超過40%的倉位紀律,或者使用三倍的資金進行交易。這些方法都是可以的。個人從事期貨交易時并不追求暴利,只希望在上漲時取得與股票相當的收益,并且在下跌時可以順勢做空。這樣可以避免國內股市中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問題。
倉位控制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反向跳空。對于日內交易來說,如果能夠準確預測市場走勢,倉位可以適當提高,甚至接近滿倉,但在收盤前一定要平倉,只保留一個安全的倉位水平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