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債券和一般債券在意義和用途上存在差異。專項債券用于固定的投資方向和項目,不能隨意轉移。而一般債券由政府部門發(fā)行,旨在緩解財政緊張,資金可以用于更廣泛的范圍,投資更具多樣性。此外,專項債券和一般債券在償還方式和安全性上也不同。專項債券在項目完成后通過收益償還,而一般債券則以本地區(qū)財政總收入為擔保,由政府背書,更為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