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在于募集資金的用途。綠色債券的募集資金主要用于環境改善和可持續發展項目,例如清潔能源、能源效率、水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可再生能源等;而普通債券則沒有募集資金用途上的特定限制,可以用于任何合法的投資或營運活動。

此外,綠色債券發行需要嚴格遵循一系列環保準則和社會責任標準,例如需公開披露資金用途、設立專項賬戶、遵循獨立第三方審計等。這一要求有助于確保債務人能夠嚴格遵守環保規定,提高公眾對其環保責任的認可度,從而增強綠色債券的信譽和市場吸引力。
總之,綠色債券是一種以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為主旨的金融產品,具備投資價值和社會責任雙重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