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的,申請日前3個會計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控股股東期末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改進后:根據《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八條,期貨公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在申請日前的3個會計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并且每季度末客戶權益總額平均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同時控股股東期末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