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是為控制股市風險而產生的金融衍生品,通過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相反操作并用β系數調整,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系統風險。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杠桿性特征,只需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金融工具。
常見的金融遠期合約有遠期匯率協議、債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遠期利率協議和股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
金融期貨是以金融工具或變量為基礎工具進行的期貨交易,包括貨幣期貨、利率期貨、股票指數期貨和股票期貨。
正確的說法是: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買,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的說法不準確。根據證券法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由承銷團承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