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花稅:從2008年9月19日起,印花稅由向雙邊征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征收。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后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在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交易中,印花稅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統(tǒng)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 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 證券交易經(jīng)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的0.00487%雙向收取;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的0.00487%雙向收取;權(quán)證,按成交額的0.0045%雙向收取。A股第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guī)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 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上海和深圳股票交易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 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
如果買入10000股以10元/股計算,則傭金按千分之三計算,買入成本為302元,賣出總成本為402元,交易成本為704元。傭金是交易成本的絕大部分,因此投資者需要尋找傭金低的開戶方式,同時也要避免過于頻繁的交易行為。
股票盈虧計算時包括手續(xù)費用,買入時手續(xù)費均勻分攤到股價上,市價買入收益是減去手續(xù)費后的價格。買賣手續(xù)費比例不同,買入一般收費最低為5元,超過一萬的部分一般是萬1-3的費率。賣出還需要支付印花稅。投資者可以自行計算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