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成立日期是指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表示該基金已成功成立并可以開始運作了。
2、基金募集期是指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時間段,這期間投資者可以購買基金,滿足募集目標后基金即可成立。
3、基金存續期是指基金發行成功,并通過一段時間內的封閉期后,正式進入運作和管理的期間。
4、基金單位是發起人向投資者發行的憑證,代表持有人對基金享有資產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和其他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5、基金開放日是指辦理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的工作日,通常規定每周某幾天可以進行交易,包括開戶、申購、贖回、銷戶、掛失以及過戶等。
6、基金認購是指投資者在基金募集期間,購買基金單位的過程。通常認購價為基金單位面值加上一定銷售費用,投資者需填寫認購申請書并交付認購款項。
7、基金申購是指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購買基金單位。購買數量以申購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須符合監管部門要求,并在基金銷售文件中明確。
8、基金轉托管是指投資者將所持基金份額從一個托管點轉移到另一個托管點,在銷售商或分行不同的城市之間操作。
9、基金轉換是指投資者將本公司發行的某一開放式基金份額直接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份額,無需先贖回再申購。
10、基金非交易過戶是指因遺產繼承、捐贈或司法執行等原因引起的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變更行為,包括遺產繼承、捐贈和司法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