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即使沒有100萬的門檻,仍然可以進行跟投。私募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及其他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時,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職責。同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備案登記時需要遞交制度性文件,其中員工個人股票交易制度規定了員工交易的規定,協會和證監會也有規定,并對交易進行限制和公示。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時,不得將固有財產或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不得不公平地對待不同基金財產;不得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謀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財產;不得泄露未公開信息;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的活動;不得玩忽職守,不按規定履行職責;不得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不得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參考資料:百度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