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股指期貨的交易原則上與證券類似,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計算機集中競價。交易指令也與證券類似,有市價、限價和取消三種。與證券不同的是,股指期貨是期貨合約,買賣方向非常重要。交易可以開倉和平倉,并分為平當日頭寸和平往日頭寸。
交易中需要注意合約期限。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半年內有四個合約,包括當月現貨月合約、后一個月的合約和隨后兩個季度月合約。每個月交割后,合約會滾動推進。舉例來說,在9月份,可以交易9月、10月、12月和次年3月的合約,在10月底需要對10月合約進行交割。
下單:下單是指投資者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公司下達交易指令,包括擬買賣合約的種類、方向、數量、價格等信息。
結算:結算是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規定,對會員和投資者的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等款項進行計算和劃撥的業務活動。
平倉或交割:平倉是指投資者通過買入或賣出與其所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品種、數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來了結交易的行為。交割是指投資者在合約到期時通過現金結算方式了結交易的行為。股指期貨的交割方式與股票不同,因此投資者需要持有非現貨月合約才能持有頭寸。
股指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準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包括以下要素:合約標的(即基礎資產)、合約價值、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合約月份、交易時間、價格限制、合約交易保證金、交割方式以及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等。投資者應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