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花稅:根據交易金額的1‰進行計算。從2008年9月19日起,印花稅由向雙方征收改為向賣方征收。買家不需繳納印花稅。投資者需要在交易完成后向財稅部門支付該稅費。上海股票和深圳股票的印花稅由券商代扣,并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和基金交易不需要繳納此項稅費。
2. 證管費:按交易金額的0.002%收取,買賣雙方都需要支付。
3. 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交易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交易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按交易額的0.0045%雙向收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按交易額的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交易額的0.0045%雙向收取。
4. 過戶費:股票交易后更換持有人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規定,從2015年8月1日起,上海和深圳都收取過戶費,該費用按交易金額的0.02‰收取。
5. 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交易金額的3‰,最低為5元,如果單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則按5元收取。
擴展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12年9月1日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上交所由按交易金額的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0.0696‰;深交所由按交易額的0.087‰收取下調為0.0696‰。
2015年7月1日起,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準。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交易金額的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交易金額的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0.0487‰雙邊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轉交投資者保護基金,0.03896‰為交易所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過戶費由目前滬市按照成交面值的0.3‰雙向收取、深市按照交易金額的0.0255‰雙向收取,一律調整為按交易金額的0.02‰雙向收取。根據市場數據測算,降幅約為33%。
同時,滬股通交易過戶費收費標準由原來的按交易股份面值的0.6‰元人民幣計收,修改為按交易金額的0.02‰元人民幣計收。該收費標準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實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稅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