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投資涉及幾種風險:違約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價格波動風險。
違約風險指發行債券的借款人未能按時償還本金和利息,從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而流動性風險則表示投資者可能無法在短期內以合理價格出售債券,從而造成想買買不到或想賣賣不了的情況。此外,價格波動風險意味著債券的價格會有實時波動,因多種因素如供需、市場情況等而受到影響。
發行公司債券的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公司債券是公司按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券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