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雙方的關系及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雙方與期貨交易所簽訂合同,成為買賣關系,因此不存在信用風險。而遠期交易雙方直接簽訂合約,存在信用風險。
2. 交易合約的標準化程度不同。期貨交易的合約是標準化的,而遠期交易則是由雙方自行協商的。
3. 交易方式不同。期貨交易在交易所內進行,買賣雙方委托經紀人進行公開競價。而遠期交易是場外交易,雙方可直接成交。
4. 結算方式不同。期貨交易采用每日結算制,而遠期交易到期一次性結清。
5. 實際交割量不同。期貨交易并不一定發生實際交割,而遠期交易到期必須進行實際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