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員和單位不得進行期貨交易:1.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2.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3. 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4.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5. 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6. 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7. 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