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是一種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的金融工具,包括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發行。債券發行者向購買者承諾按照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在一定時期內按約定條件償還借款本金,可視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購買者即為債權人,發行者則為債務人。債券在金融市場可以上市流通,且通常利息是固定的,因此被稱作定息證券。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不過,恰當的投資和貿易行為十分重要,不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等可能造成金融市場動蕩。債券包括以下四層含義:一、債權關系,發行者是借款人,購買者是債權人;二、投資者是資金借出者;三、發行者需要按時還本付息;四、債券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如果投資者持有的債券來自一家公司發行,且在規定時間內轉換成公司股票,這一過程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完成。如果公司股票價格或其他條件不利于投資者,投資者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等待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