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上市公司內的重要人物和他們的配偶在特定時間段內不得進行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買賣。這些時間段包括:公司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天以及推遲公告日期的30天內;公司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公布前十天內;重要事件發生或進入決策程序后的兩個交易日內;以及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另行規定的時間。公司的重要人物和證券事務代表要督促他們的配偶遵守這些規定,并承擔相應的責任。需要提醒的是,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