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易所標記為“*ST”標示的七種情況包括:最近兩年連續虧損并導致停牌超過兩個月;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證監會責令改正后,需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被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且公司股票已停牌超過兩個月;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或半年度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超過兩個月;處于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后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法院受理關于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要摘掉“*ST”標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最近兩年年報不虧損(包括對以前年報追溯調整后的情況),從現有“*ST”情況看,2006年年報必須盈利;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為正值,即每股凈資產為正值,但不再要求每股凈資產必須超過1元;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僅應看每股收益數據,還應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每股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應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想一步到位摘掉“*ST”標示并恢復10%的漲跌幅限制,必須同時滿足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均為正值,才有資格提出摘帽申請,交易所審批時將根據公司情況進行決定。以上參考資料來自百度百科-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