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紅的規則如下:
1. 基金每年分紅次數最多為4次,全年分紅比例不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如果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進行收益分配。
2. 基金的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照除權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換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不選擇,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是現金分紅。
3. 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分紅。
4. 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后,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 基金分紅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6. 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只要滿足基金分紅規則,即可獲得基金分紅。簡單來說,在證券市場和投資策略允許的情況下,基金賺錢了就會分紅,基金不賺錢就不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