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標準,證券投資基金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以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基金單位。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以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的,則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由于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采取競價交易,因此交易價格不必然反映出基金的凈資產值,會出現溢價或折價的現象。國外封閉式基金的實踐經驗顯示,其交易價格往往呈現先溢價后折價的波動規律。在我國,為無論基本面狀況如何變化,封閉式基金都未能脫離先溢價、后折價的價格波動規律。相反,開放式基金則不受規模限制,可以隨時根據市場情況增加或贖回基金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