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結匯、售匯年度限額為5萬美元,超過限額的需提供使用證明。現金匯出當日累計限額為1萬美元,另加兌換費。具體規定詳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360問答細則》。境外匯款可以通過境內郵局、國內銀行柜臺或在線銀行進行,需提供匯款貨幣、金額、收款人名稱和地址、開戶行信息及賬號等。電匯是常用方式,收取一定手續費和電報費。轉賬成本取決于匯款方式,現金形式需要承擔運輸費用,手續費可低至50元,高至260元。個人境內提取外幣政策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