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基金經理在國外的證券賬戶實現老鼠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監督和規范:監管機構可以對基金經理的投資行為進行監督和規范,要求其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定,并通過對賬戶交易記錄和操作進行檢查,防止其實現老鼠倉。
2.設立禁止老鼠倉的規定:公司可以制定禁止老鼠倉的規定,要求基金經理在國外的證券賬戶中投資時,必須符合公司的規定和管理制度,避免實現老鼠倉。
3. 增強制度約束:針對個別基金經理,可以通過增強制度約束來防止其實現老鼠倉,例如加強內部審計和監督制度,建立風險控制機制,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等。
4. 引入外部機構:公司可以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例如外部審計機構、獨立董事等,幫助公司監督基金經理的投資行為,避免實現老鼠倉和其他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