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要求如下: - 個人客戶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時需要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 客戶必須完成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才能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 - 個人客戶可以選擇在營業場所現場或網上接受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 對于測評結果在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戶,應加強市場風險提示,并勸導他們謹慎考慮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 - 要求客戶真實、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對于明顯提供虛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戶,應提醒其予以糾正。 - 對不配合適當性管理的客戶,經過勸導無效后,營業部有權拒絕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確認客戶交易經驗是否夠兩年的要求如下: - 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 需要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 - 兩個交易日后即可開通交易。 - 不滿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但在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時,需要就自愿承擔市場風險作出特別聲明。
創業板設立的目的包括: 1. 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 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 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 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于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 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參考資料:創業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