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要求:在申請開通權限之前的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10萬元(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應超過24個月。
具體計算交易經驗的方法如下:只有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時間,才能計入其證券交易經驗中。相關交易經驗從個人投資者的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的日期開始計算。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向中國結算查詢首次交易的日期。
1、可以用于計算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和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
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以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置的其他賬戶??捎糜谟嬎阃顿Y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和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2、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以下資產可以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結算價計增加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結算價計減少資產;回購類資產,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逆回購、質押式報價回購;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3、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內的以下資產可以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場外衍生品資產等。
4、資金賬戶內的以下資產可以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的保證金;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5、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的資產時,應按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以上內容參考自中國證監會網上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的熱線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