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網上發行細則》規定,在申購時間內,網上投資者需要通過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按照發行價格填寫委托單進行申購。一旦申報成功,不能再撤銷。每位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參與網上申購。如果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創業板新股的申購,或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創業板新股的申購,那么交易所將只確認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其他申購將被視為無效。
3、在申購新股中簽后,投資者需要按照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在T 2日結束時,賬戶中有足夠的新股認購資金。如果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不足部分將被視為放棄認購,投資者需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