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收益是不確定的,它隨著上市公司盈利情況的變動而變化。而基金則有多種類型,包括指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型基金。這些基金的收益穩定性也有所不同。
基金主要投資于股票市場,因此其收益穩定性與股票一樣也是不確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的資金可以用于投資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七十三條,基金的資金不得用于承銷證券、向他人提供貸款或擔保、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買賣其他基金份額(除非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出資、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和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如果基金利用資金購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與其有其他重大利益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應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并遵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并有義務進行信息披露。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