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新股,但要求公司在最近3年內的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連續獲利并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同時,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必須已經募足且間隔一年以上,預計利潤率還要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這些要求來源于《公司法》第133條。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133條和第134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需要經過股東大會決議,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公開發行。公司應該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同時,公司可以根據經營和財務情況確定新股的價格。
最后,在新股募足股款后,公司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