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是一種股票,代表著公司的所有權和盈利分配的權利。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擁有表決權、建議權和選舉權等,還有從公司利潤中獲取股息的權利。普通股是公司資本的核心,現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除此之外,普通股股東還有優先認股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可以在公司破產或清算時得到優先分配。相比于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和剩余財產分配方面更具優越性。優先股股東比普通股股東更優先分配公司利潤,也享受固定金額的股息。此外,在公司清算時,優先股股東排在普通股股東前面分配剩余財產。當公司決定不分配股息時,優先股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提出自己的意見來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