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紅是指公司將當年稅后利潤按不同方式分配給股東。這些方式包括現金分紅、新股分配和股份轉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66條規定,公司在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提取百分之十的利潤就可以不再提取。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那么在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公司應先使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除了法定公積金外,公司還可以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經過補償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剩余的稅后利潤要按照公司類型的不同分配給股東。有限責任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第34條的規定來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則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除非該公司的章程作了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