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上市公司會被紐約證券交易所或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退市。針對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條件如下:1、股東數量不足600人,或者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不足400人;2、社會公眾持股數量不足20萬股,或者總市值小于100萬美元;3、在過去五年中,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狀態;4、上市公司總資產不足400萬美元且在過去四年中一直處于虧損狀態;5、上市公司總資產不足200萬美元且在過去兩年中一直處于虧損狀態;6、在連續五年里,上市公司都未分配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