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可以接受以下三種有價證券充抵保證金:1. 經期貨交易所認定的標準倉單; 2. 可流通的國債; 3.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有價證券。標準倉單是經過期貨交易所認可的交易標的物的存單,可以用來充抵保證金;可流通的國債也可以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