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驗資:個人申請交易編碼前連續5個交易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均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或等值外幣。
2. 通過能源中心認可的知識測試,分數在80分(含)以上。
3. 具有累計不少于10個交易日、10筆以上的能源中心聯調仿真系統的仿真交易成交記錄。
4. 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境內外期貨或期權交易成交記錄。
如果滿足以下任何一項條件,無需再滿足可用資金、知識測試、交易經歷要求即可進行開戶:
1. 已具有金融期貨交易權限;
2. 具有近一年內累計不少于50個交易日境內交易場所的期貨合約、期權合約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記錄或者認可境外成交記錄的客戶;
3. 具有股票期權交易權限的客戶(ETF交易權限);
4. 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專業投資者。
期貨是以某種大眾產品或金融資產為標的標準化可交易合約,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個月之后,三個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準化的,唯一的變量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準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的條款內容包括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等。期貨合約的買方需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賣方需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部分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未平倉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后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