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的交易規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價位 每個在交易所交易的證券都有一個指定的“價位”來進行交易,它代表價格可增減的最小幅度,并與該證券所處的價格區間有關。交易所的價位表規定了從每股市價在0.01-0.25港幣(價位為0.001港幣)到每股市價在1000-9995港幣(價位為2.50港幣)的股票價位。當某股票的價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價格區間時,其價位也會隨之變動。
二、開市報價 《交易所規則》規定“開市報價”應按照程序進行,以確保相鄰兩個交易日之間價格的連續性,并防止開市時出現劇烈的市場波動。每個交易日第一個輸入交易系統的買盤或賣盤都受開市報價規則所監管。第一買賣盤的價格不能超過上日收市價上下4個價位。
三、持續凈額交收系統 香港結算實行持續凈額交收制度。在持續凈額交收制度下,每一名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向其他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買入或賣出某一只證券時,均會按滾動相抵銷。剩下的凈買或凈賣股份一般稱為“T 2”日交收制度(即交易/買賣日加兩個交易日交收)。
港股是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內地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如果內地的股票同時在內地和香港上市,就形成“A 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香港證券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是股票市場,包括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截至2000年底,香港證券市場的主板和創業板市場合計的市值達到48620億港元,在世界主要證券交易所中排名第11位,在亞洲地區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