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科創板市場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應符合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申報買入價格不應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申報賣出價格不應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8%。
3. 市價申報分為“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種方式,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選擇不同的申報方式。需要注意保護限價以避免損失過大。
4. 在科創板市場盤后固定價格交易階段,投資者可以在收盤后的15:05至15:30時間段內進行股票交易。交易原則為按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成交價格以當日收盤價為準。投資者需要注意申報價格為限價申報,且申報價格應根據市場行情進行具體設置,以避免買入申報無效或賣出申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