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營機構接受投資者買賣委托后,需立即向交易所主機傳送信息,按時間順序撮合成交。股票交易可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根據“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余時間為連續競價時間。滬、深兩交易所新股在第一天不受10%漲跌限制,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委托競價需在發行價上下15元以內。集合競價后進入連續競價時間,成交價格需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范圍內,并優先根據價格和時間順序安排撮合。未成交的委托可撤銷或繼續等待成交,委托有效期為一天。深市股票的收盤價根據最后一分鐘成交金額和成交量計算得出,不是最后一筆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