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盈利,符合分配利潤的條件; 2.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通過向股東分紅的決議; 3. 股東足額繳納出資或購買股份,或者具有公司章程規定的分紅資格。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股東還可以在以下情況之一時請求公司按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 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
股票分紅的算法包括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形式。現金股利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又稱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則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送紅股或送股。通常情況下,股票分紅后會進行除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