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預期收益率:普通債券的預期收益率由發行方的資質、期限、有無擔保物和發行期的當期利率水平四個要素決定。相比較可轉換債券,普通債券的預期收益率高。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成股票,因此債券的利息相對較低。
2. 屬性:普通債券通常是到期還本付息,具有常規債券的屬性。可轉換債券在持有期間有一定的票面利息,并且可以在到期之前,按照一定的條件和比例,轉換成對應的股票,因此具有債券和認股權證雙重屬性。
3. 發行方:普通債券由一般企業提出申請,并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后即可發行。可轉換債券一般由上市公司發行,發行流程經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報證監會批準方可發行。
4. 流通性:普通債券可在債權方之間經過協商后相互轉讓,流通性較差。可轉換債可以在上市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流通性好。
總的來說,普通債券比較簡單,預期收益較高有保障。可轉換債券利息低,但是如果股價上漲,既可以獲得利息預期收益,還可以獲得轉股預期收益。因此,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投資選擇。
請注意,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