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結算中,存在兩種不同的制約形式:債券所有權轉移和權利質押與結算款項的交收。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設置了三種債券一級托管賬戶,其中包括甲、乙、丙類賬戶。只有具備資格辦理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結算代理人或辦理債券柜臺交易業務的商業銀行法人機構方可開立甲類賬戶。而丙類賬戶則不支持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聯網交易,必須通過結算代理人進行交易。然而,一些不法金融機構和丙類賬戶的人員相勾結,利用異常的結算模式和結算價格來進行內幕交易和非法利益輸送。這時,丙類賬戶就變成了強勢方,并實現了空手套白狼的目的。總之,債券結算中的不同制約形式需要通過不同的債券一級托管賬戶來解決。但如果不法金融機構與丙類賬戶相勾結,就可能發生內幕交易和非法利益輸送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