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通過法定程序發行,向債權人承諾在指定日期還本付息。很多人選擇債券投資者需在證券公司開戶,并簽訂開戶契約。接著,投資者委托證券商買賣債券。證券商通過其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如果投資者的資產在300萬以上,可以直接購買企業債券或可轉換債券等高收益的債券。但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只能投資記賬式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國債逆回購等低收益的債券,或者參與債券投資的基金或理財產品。債券交易都是T 0交易,經紀人在成交當日需填寫買賣報告書,并通知投資者按時交付款項或債券。通過核對交易記錄,經紀商辦理結算交割手續,完成債券買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