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率是指債券基金持有的投資資產中,借入的資金占比。 例如,一個債券基金持有2億元的投資資產,其中投資了1億8千萬的債券,又通過抵押債券正回購方式借入了1億2千萬的資金,那么它的杠桿率就是150%。計算方法是該債基投入總資產的投資規模為1.8+1.2=3億,而實際持有的資產為2億,因此杠桿率為3/2=150%。 債券正回購是將已購買的債券以抵押的形式借入資金的行為。兩個交易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簽訂回購協議,在未來的某個約定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將債券再次買回,完成債券正回購交易。 交易單位是指證券交易所規定回購交易雙方參與交易的數量。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參與回購交易進行委托買賣的數量規定為手,即1000元標準券為1手;計價單位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或其整數倍;申報數量為100手或其整數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超過1萬手;申報價格限制按交易規則規定執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債券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張,即100元標準券為1張;最小報價變動為0.01元或其整數倍;申報數量為10張及其整數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超過10萬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