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賬戶分為深港通和滬港通,采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2. 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香港證券市場股票,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并交收。
3. 港股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投資者買入港股當天即能賣出,而賣出時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4. 港股采用標的證券在香港市場的5位證券代碼進行申報。
5. 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聯交所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市場波動調節機制。
6. 港股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不同。
7. 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競價限價盤和增強限價盤兩種訂單類型。
8. 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托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于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的上下15%,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
9. 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余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余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10. 內地投資者手中少于一手的碎股,需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