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式可采用柜臺委托、電話委托和互聯網委托等,但所有委托指令均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
除交易時間以外,新三板股票還有一些相關要求。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托、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托于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投資者委托分為意向委托、定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委托當日有效。意向委托、定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銷或變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三板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