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港股的一些上市公司同時發行了A股和B股兩種普通股,這與內地市場的A、B股截然不同。雖然A股的票面價值遠高于B股,但它們的投票權卻是一樣的。因此,大股東可以通過持有相當數量的B股來確保擁有過半數的投票權,從而穩固地控制上市公司,達到以少控大的效果。這是港股歷史上的產物,現在新上市的公司已經不再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