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領域,如果向投資者推薦股票導致他們嚴重虧損,這是違法的,會導致法律問題并有可能被訴訟。非法經營證券理財行為構成詐騙罪,將受到刑事制裁。如果投資者損失權益,他們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追回損失。專職經紀人可以向投資者推薦股票,但必須具備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和相應的證券備案,并且不應代客操作。
法律客觀:
根據《證券法》第171條的規定,投資咨詢機構和從業人員在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時,不得代理委托人進行證券投資,不得與委托人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分擔證券投資損失,不得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未直接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傳播虛假或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也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如果協助投資者實施上述行為之一,導致投資者損失,將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