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面值發售階段,股票的著眼點并不在于其價值的確定,而是著重于將股票發行出去。由于人們對股票和證券市場比較陌生,認購的積極性不高,所以許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發售,并依托于行政攤派進行。這種方式使得發行價格相對較低,但也激發了一些具有投資意識的初始投資者進行股票投資,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建立。
在行政定價階段,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開始成立。我國先后試行過抽簽、全額預繳款、上網定價和上網競價(僅4只股票試用)4種發行方式。但是我國的定價方式過于行政化,由中國證監會根據固定公式進行統一定價,導致發行公司和承銷商無法根據市場情況確定發行價格,使得發行公司的資產受損。
逐步向市場化過渡階段是從1998年開始的。自《證券法》公布以后,我國新股發行市場化定價改革的步伐加快,出現了由承銷商和發行公司協商確定上市價格上網定價、向二級市場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價方式。自此,證券市場的發展進入向市場化過渡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