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樂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某受賄案,劉某某是萬沖鎮原副鎮長。此次開庭,樂東縣委組織部組織60余名領導干部近距離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控方指控,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間,劉某某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違法收受他人17.5萬元。庭審現場,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并對自己的錯誤行為表示懺悔。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規范流暢、秩序井然。庭審結束后,參與旁聽人員表示將以案為鑒,加強黨紀國法的學習,始終保持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本色。
該案將擇期宣判。來源:樂東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