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指的是外國貨幣或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國際結算支付手段。根據我國1996年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外匯的具體內容包括:1. 外國貨幣,包括紙幣和鑄幣。 2. 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的付款憑證和郵政儲蓄憑證等。 3. 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股票等。 4. 特別提款權和歐洲貨幣單位。 5. 其他外幣計值的資產。這些規定清晰明了地定義了外匯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