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除非你對朋友投資收益有書面擔保,否則你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起訴,你只需要積極應訴即可。根據該法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執行,如果合伙協議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如果協商不成,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法確定,如果實繳出資比例不確定,則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