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證券有兩種方式:普通賣出和擔保品賣出。普通賣出和融資還款是指賣出證券,產生現金來減少負債,但交易費比普通賣出略高。普通賣出有一定的限制性條件,如果條件無法滿足,系統會自動轉化為賣出和融資還款。普通賣出產生的現金不能當天用于還款,只能在次日還款,這將增加一天的融資利息。擴展資料:抵押物是指抵押人將擔保物轉移給抵押權人,用于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抵押物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以是登記無形財產,如地上權、政府公債、人壽保險等。在一些國家,抵押物分為動產抵押物和不動產抵押物。前者是可移動的物品,包括流通票據和所有權憑證。后者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中國不區分抵押權和質權。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凡是提供財產作擔保的,無論是不動產、動產還是有價證券,無論是否轉移占有,該財產均被稱為抵押物。參考資料:抵押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