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時間:證券交易時間為周一至周五,除法定休假日外。上午9:30至11:30為交易時間的第一段,下午1:00至3:00為交易時間的第二段。
2.競價成交:證券競價成交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競價方式包括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
3.交易單位:股票、基金、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分別為“股”、“份”和“手”。
4.報價單位:證券的報價單位根據不同證券的交易單位來確定,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
5.漲跌幅限制: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只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
6.“ST”股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表示該上市公司經營狀況出現問題,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5%。
7.委托撤單:投資者可以在委托尚未成交前撤銷委托。
8.“T1”交收:股票交易T+1,即投資者買入證券后需要等待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B股交易T+3。
9.新股申購: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新股申購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