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傭金:買賣股票時需要支付給券商的費用,一般包含經紀傭金、交易所經手費和監管機構監管費。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傭金標準是:A股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為5元;債券為成交金額的2‰(上限,可浮動),起點為5元;基金和證券投資基金為成交金額的3‰和2.5‰,起點分別為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準根據回購品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傭金標準與上海證券交易所類似,只是回購業務的傭金標準有些許不同。
2.過戶費:在股票和基金交易時,變更股權登記所需支付的費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過戶費是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為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支付;深圳證券交易所則免收過戶費。
3.其他費用:包括委托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電話委托和自助委托的刷卡費以及超時費等,一般用于通訊、設備、單證制作等方面的開支。上海、深圳的證券營業部委托本地股票時,投資者需支付1元委托費,異地則為5元,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